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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正高级推荐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1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63号),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指标
2019年安徽省下达我市(不含宿松县)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9个。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按照指标分配(附件1)计划进行评审推荐。各地在推荐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学段、学科分布,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不得超过推荐人数的30%。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幼儿园教师;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申报条件:按照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
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凡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组织推荐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7),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报市教体局。申报材料原件经市教体局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在校、县(市、区)进行二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基本信息、主要业绩、任期考核情况、继续教育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市组织推荐
1.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成立安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条件,在市下达的控制限额数内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请于2019年11月19—20日之间将推荐人选报送市教体局人事科,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
(二)《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表》(附件3);
(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4);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汇总所有申报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所选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5),在报送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验证盖章);电子稿提供(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作者姓名命名文档,以U盘方式报送。封面写上学校名称—教师姓名—论文名称。
(五)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6);
(六)单位公示证明(附件7);
(七)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
1.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批文、继续教育证书。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要求,参评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2016年以前分别按不少于24学时和48学时计算)。自今年起,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学年度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2.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其中获奖的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
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教材代表作;
4.近3年备课笔记;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6.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证书提供原件(单独装袋)和复印件,每份复印件上写“该件为原件复印件,审核人:XXX”,学校、县级主管部门核实后盖章方为有效。
各地要严把参评人员材料审核关,特别是参评人近五年的材料,指导参评人按标准条件整理材料,提高参评人报送材料质量,控制参评人报送材料数量,确保报送的材料高质有效。
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执行。
各地要规范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5513823
电子邮箱:aqjyrsk@163.com
 
附件:1.2019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指标数
分配表;
          2.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表;
          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5.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6.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公示证明。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
2019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推荐指标数分配表
             
单 位 推荐指标 单 位 推荐指标
桐城市 4 怀宁县 3
潜山市 3 岳西县 3
太湖县 3 望江县 3
迎江区 2 大观区 2
宜秀区 2 经开区 2
高新区 1 市直单位 各单位至多不超过2个
备注 1.为保证评审推荐质量,指标分配时综合考虑了各地、各单位现有教师的基本条件情况及2019年实际需求情况。
2.各地在推荐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学段、学科分布,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不得超过推荐人数的30%。
3.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组织评审推荐,不符合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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